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Act小說網 > 都市 > 閃婚後,發現老公是上司!最新章節 > 第1021章

閃婚後,發現老公是上司!最新章節 第1021章

作者:司念時夜舟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3-05-26 16:05:33

-

記事本裡記著。

【一九七六年九月一日,天氣很好。

今天是新學期開學的第一天,也是我迎接新學生的一天。

剛走出家門不遠,我就聽到嬰兒的啼哭聲。

我順著聲音尋去,看到路邊往著一個嶄新的揹簍,揹簍裡裝著一個嬰兒。

孩子還很小很小,看著就像剛滿月的樣子。

嬰兒哇哇哇地哭著,哭得小臉通紅,小模樣看起來可憐極了。

我四處找了找,冇有找到孩子的父母,卻看見揹簍裡有一張紙條。

紙條上寫著嬰兒的生辰,孩子生於一九七六年農曆七月初五亥時。

除去嬰兒生辰的相關資訊,紙條上還寫了一段長長的文字。

“我未婚生子,孩子的父親又不知去向,因此我成了我們方圓幾裡人人唾棄的浪|蕩|女人。

因為我未婚先育這事,我的父母家人在鄰居裡間也抬不起頭,父親不止一次讓我帶著小野種滾出這個家。

我也想離開,想走得遠遠的,想過去找尋孩子的父親。

可是孩子的父親就像從未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一般,他突然出現在我的生命中,又突然從我的生命中消失。

曾經與我的海誓山盟就像一個笑話一樣。

我聯絡不到孩子的父親,我又冇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孩子,我更承受不住周圍人對我的指指點點。

每每聽到他們罵我是賤人,罵我的孩子是野種時,我就心如刀絞。

我無力承受這一切,本想帶著孩子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就在我準備帶著孩子一起跳河時,孩子眨巴著水靈靈的眼睛看著我,就在那一刹那,我心軟了。

孩子纔剛剛來到這個世界,他還冇有見過這個世界的美好,即便他的生命是我給的,但是我也冇有權力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

再三思量之後,我決定將孩子留下,讓有緣人撿著他,將他養大成|人。

如果您撿到我的孩子,請您善待他。我在天之靈,也會保佑您和孩子健康長壽。”

看完這段話之後,我預料孩子的母親應該想要尋短見。

於是,我趕緊聯絡人四處找人,可是找了一天一夜都冇有找到。

方圓幾公裡內都冇有聽說誰家有未婚姑娘剛剛生了娃......

我想,孩子的母親可能是不想孩子再承受私生子的罵名,所以把孩子扔得遠遠的。

孩子既然讓我撿到了,那就證明我們有緣分,我決定收養這個長相十分漂亮的孩子。】

這頁筆記內容除去奶奶的記錄,筆記本裡還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已經很舊很舊了,隱隱約約能看到上麵的字跡內容。

也就能證明瞭奶奶筆記內容的真實性。

司念記得大伯司伯賢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七三年,她的父親司伯謙出生日期是一九七六年農曆七月初五。

如果這日記是真的,也就是說她的父親纔是奶奶收養的孩子!

大伯才該是奶奶的親生兒子!

可為什麼,在司唸的記憶裡,大伯是奶奶收養的孩子?

-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換源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